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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去年1053人获刑
59人被判“终身禁业”,防止罪犯“重操旧业”
5月26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2022年度全省法院少年审判工作,全省法院持续保持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高压态势,依法严厉打击针对未成年人的各类犯罪。2022年,一审审结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928件、惩处罪犯1053人,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重刑率远高于其他普通刑事案件,并对59人判决“终身禁业”,防止罪犯“重操旧业”。
江苏高院去年审结涉未成年人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6.1万件。一起典型案例中,被告人周某是被害人小赵(女,时年13岁)所在班级任课教师,明知小赵不满14周岁,仍多次对小赵实施猥亵和奸淫行为。在小赵年满14周岁后,周某还与小赵频繁发生性关系。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周某在小赵不满14周岁时,对小赵实施猥亵和奸淫行为,其行为分别构成猥亵儿童罪和强奸罪;周某身为对小赵负有教育职责的人员,在小赵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时,与小赵发生性关系,其行为构成负有照护职责人员性侵罪,周某多次实施三种犯罪行为,均属情节恶劣,应予严惩。法院依法对被告人周某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8年,并处剥夺政治权利5年;禁止被告人周某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工作。
《刑法》第三十七条之一规定从业禁止制度,防止犯罪人“重操旧业”、再次犯罪;2020年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针对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工作规定了终身从业禁止制度,明确“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时,应当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查询应聘者是否具有性侵害、虐待、拐卖、暴力伤害等违法犯罪记录;发现其具有前述行为记录的,不得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