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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广州、深圳两大一线城市官宣“认房不认贷”后,广东中山也于8月31日起实施“认房不认贷”政策。
据广东省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消息,8月31日,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中国人民银行中山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山监管分局等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优化我市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简称《通知》)。《通知》提出,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当地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
《通知》指出,中山市自然资源局根据居民家庭申请或授权,提供家庭住房套数查询服务并出具查询结果,银行业金融机构据此执行。
《通知》称,上述举措是为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关于优化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建房〔2023〕52号)精神,更好地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推动中山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广东省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表示,“认房不用认贷”释放的是“卖一买一”的需求,或换房需求,卖掉但有贷款记录,这本身是合理的需求,也是政策一贯鼓励的需求。而这种需求,也会释放二手房,从而带动刚需入市,促进房地产行业良性循环。
合富研究院数据显示,2023年7月份,中山全市住宅成交2560套,万平米,环比下降26%,同比下降41%。此外,截至2023年7月31日,中山市住宅库存55523套,635万平米。
(文章来源:华夏时报)